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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07-12-01    作者:     来源:     点击:

杭州市药品检验所为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同意《关于要求招收杭州市药品检验所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函》杭食药监人[2005]225号和《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文件精神,我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医疗器械2人。专业要求:医疗器械;生物工程;药物分析;分析化学。

2、食品检验2人。专业要求:食品分析;分析专业。

3、中药鉴定及分析2人。专业要求:中药学;药学;药物分析。

4、药物分析专业1人。专业要求:中药学;药物分析;分析化学。

二、招考对象

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统分资格;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市外户籍应届毕业本科生属于代培生、委培生、定向生;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四、报考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为2006年2月20日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向招考单位直接报名的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杭州市毕业生网站(www.hzbys.com)查询、办理。报名表请在www.hzda.gov.cn上下载。填写后请寄杭州市药品检验所行政办公室收或发送hzyjs@hzda.gov.cn 。现场报名请到杭州市药品检验所直接报名,地址:杭州市上塘路82号,邮编:310014。

报名注意事项:(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以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3)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所填表格内容与本人实际应一致,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4)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2月28日上午8:30——11:30进行。资格初审地点在杭州市药品检验所内。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2006届毕业生除外)、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2、社会人员: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位有职称要求者)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笔试资格。

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本单位发给笔试通知书。

六、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一科。

笔试时间: 2月28日下午1:30分开始,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杭州市药品检验所组织考试场地,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咨询电话:0571-85463880。

笔试由杭州市药品检验所统一组织。考生直接参加笔试,本所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将于3月1日下午15:00之后公布。各职位根据拟录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由杭州市药品检验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2006年3月2日下午1:00开始,面试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试题和实际操作题由本单位自行命制。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招录名额1:2确定体检人选并发放体检通知书。

八、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和公示

1、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复审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本单位在体检结束的一个月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

3、公示: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九、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举报或经查投诉举报不实不影响录用的,按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

(二)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准,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算工作经历。

十一、本公告由杭州市药品检验所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杭州市药品检验所

杭州医疗器械检验所

二○○六年一月九日